首页 > 仙侠修真 > 昆墟归来,我吞仙魔铸炼禁忌圣体 > 第367章 护道龙灵

第367章 护道龙灵(1/2)

目录

“重要么?鬼使大人?”

楚枭咧嘴一笑,丝毫没有理会归老眼中的惊悸,朝着烛龙挥了挥手,“打碎他。”

“轰隆隆。”

烛龙并未言语,脚步迈出,周身阴阳衍化,就连发丝都呈现出黑白两种色彩。

在其身后,一轮黑白神盘徐徐升腾,像是世间阴阳的本源,悬浮在了他脑后之处。

这一刻,烛龙恍如一尊真正的神明,蕴含着不可言的神性。

只见他再度探出一掌,周身龙鳞密布,法则流转,朝着归老镇压而下。

在其掌心之中,一道道阴阳神纹纵横交织,喷涌出万千异象。

大山浮屠,古墓山河。

隐隐间,有万千妖魔被阴阳撕扯,化作枯骨尘埃,随风湮灭。

“你…”

归老眼眸颤动,不仅仅是因为烛龙的强势,还因为楚枭的那一句鬼使大人。

一瞬间,归老眼底就流露出一丝真正的惊悸,对于楚枭的身份愈发困惑了。

只是很快,他就似是想到了什么,眼眸骤然一凝。

“是你?!杀死血瞳圣婴的…是你?!”

“轰隆隆。”

就在归老心神惊颤之时,烛龙的那一只手掌也是撕裂云穹,出现在了他的面前。

“扑哧。”

即便归老反应极快,同样探掌而出,与烛龙悍然碰撞,可仍旧是被这股恐怖的阴阳神力生生镇压而下,砸落在了九龙神柱上。

在其口中,鲜血喷溅,触目惊心。

“鬼使大人好像,也不是很强啊。”

楚枭摇头一笑,继续以言语扰乱这位鬼使的道心。

之前他已经知晓,这曰天神教背后,有四大鬼使,各自在人间履行着自己的使命。

他们身份神秘,隐于众生,根本无人知晓他们的身份。

如今,血瞳圣婴已经被楚枭镇杀,也是因为…他并未选择夺舍之道,反而是想要借助血煞气息,塑造一尊完全契合本身的肉体。

只可惜,他还没来得及成功,就被楚枭诛了。

眼前这位鬼使,境界在破妄五重层次,且精通神魂之道,已经算是人间真正的巅峰。

更何况,鬼族之人,手段诡谲。

以烛龙的境界,想要真正将他镇杀,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所以,楚枭才一改常态,用言语扰乱他的心绪。

“哼。”

归老抹了一把嘴角的血迹,深吸了口气,脸色逐渐平静了下来。

“是我小看你了。”

此时他已经完全明白了,楚枭之所以踏入荒州,根本就不是中了圈套,纯粹是…为了将他引出来。

无论是小杀神,还是涂山一梦,显然都是他落下的棋子。

将计就计,以局破局。

这样的手段,甚至令归老觉得…楚枭比他背后的那位年轻大人,还要恐怖。

“不过,凭一个破妄五重的凶妖,还不足以将我镇杀。”

话落,归老再度抬手,眼眸中魂光沸腾,化作两柄绝世的剑辉,朝着烛龙怒斩而下。

只是!!

还不等这两道剑影出现在烛龙身前,他的脸色再度凝滞了下来。

此时他看到,在那剑光落下的地方,有一缕七彩的光华洞穿法界,宛如一尊神山大岳垂落,竟生生将那魂剑碾成了粉碎。

“嗯?”

这一刻,归老的脸色,彻底呆滞了下来,一双诡异的魂眸狠狠颤动,目视着那一尊神山出现在虚空尽头。

恍惚间,他似乎看到,在那山岳之巅似有一道白衣绝世的仙影,浑身充斥着难言的仙辉,普照苍生。

那是一个青年,白袍白发,一双银色的龙角仿佛世间秩序的衍化,出尘超脱。

他站在那,就像是一方上古仙庭的主人,眸光漠然而孤寂。

“尔等鬼邪,怎敢作乱人间?”

直到他薄唇轻启,那一张冷漠的仙颜上,似带着一缕愠怒,直接迈步从山中走出,步步生霞。

此时的龙君,强大且神秘,孤傲而霸道。

与烛龙的气质完全不同,这位山河界龙脉更像是一尊仙灵,而非凶妖。

“嗯?”

楚枭眼眸轻挑,嘴角隐有笑意。

他也没想到,这才几日不见,龙君的性情就仿佛…彻底得到了释放。

此时他的一举一动,都似在展露威仪,逼意天成,与烛龙的内敛截然不同。

而在彻底融合了那十滴烛龙精血之后,龙君的修为也是彻底恢复到了破妄五重的层次,不仅龙运鼎盛,就连气息都似愈发澎湃沸腾。

“破妄五重…”

归老心底轻叹了口气,对于楚枭愈发忌惮了。

关于这位当代剑仙,他背后的势力早就做了详细的调查。

可在他得到的情报中,楚枭背后除了一位大乘巅峰的护道者,并无其他强者追随。

而与他有关的人间两大剑仙,如今各自在宗门之中,根本没有踏足荒州。

眼前这突然出现的两位破妄五重强者,皆在棋局之外,是为…变数。

更可怕的是,这样的变数,他们之前竟毫无耳闻。

甚至!!

他们究竟是如何越过诡域,出现在楚枭身旁的,都叫人百思不得其解。

“杀。”

楚枭并未多言,随着他一字落下,龙君与烛龙也是毫不犹豫,杀向归老。

尤其是龙君,浑身灵辉喷涌,宛如一尊谪世的仙,手掌横推,一方神山当空显化,镇压人间。

天地间,有道音震彻,浮光万里。

而烛龙的身影,则是化作一轮阴阳大日,通照古今。

两人联手,别说同为渡劫五重的归老,就算是破妄巅峰,怕也很难真正应对。

“哼。”

归老脸色煞白,眉心处突然裂开一道诡异的缝隙,宛如第三只眼瞳,剥落出一柄血色的魂剑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